首页 资讯 正文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体育正文 218 0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大搞(gǎo)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(zhèngjì)工程”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……

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6月21日消息,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原副(yuánfù)市长陈华被开除党籍(kāichúdǎngjí)和公职。

公开资料显示(xiǎnshì),陈华出(chénhuáchū)生于1971年10月,瑶族,籍贯广西钟山,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0年7月参加工作,在职(zàizhí)研究生学历。

陈华曾在贺州市下辖钟山县、昭平县、富川(fùchuān)瑶族自治县等地工作。2015年2月任富川县委书记。2021年6月任贺州市二级(èrjí)巡视员,同年7月任贺州副市长、党组成员(chéngyuán)。

今年1月,陈华在任上被查(chá)。

经查,陈华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(bèiqì)初心使命,对党不(bù)忠诚不老实,与他人串供,对抗组织审查,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(zhèngjì)工程”

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(jīngshén)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(lǚyóu)安排;

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(rúshí)说明问题;

廉洁底线失守,为亲属(qīnshǔ)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;

不正确(zhèngquè)履行职责,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

贪欲膨胀,擅权妄为(wàngwéi),肆意插手工程项目,利用职务便利(biànlì)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等方面谋利,大搞权钱交易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
陈华(chénhuá)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(jìlǜ)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(xìngzhì)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(zhōngguógòngchǎndǎng)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华开除党籍处分;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(kāichúgōngzhí)处分;终止其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(dǎngdàihuì)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(yísòng)(yísòng)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
陈华,大搞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